沙布泰·罗森于 2010 年 9 月 21 日在耶路撒冷去世,享年 93 岁,他是二战前或二战初期学习的杰出国际律师中的最后一批人之一。我只能想到英语世界中两位幸存者——本杰明·费伦茨和莱斯利·格林。这个俱乐部甚至连埃利·劳特派特爵士都太年轻而无法加入。战后,本杰明·费伦茨和莱斯利·格林都参与了战争罪审判(费伦茨在纽伦堡审判,格林在印度审判),而罗森则在以色列的法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沙布泰·罗森 1917 年出生于伦敦,本名 SWD Rowson,他最初在伦敦学习法律,1938 年毕业于伦敦大学。随后,他被希伯来大学(耶路撒冷)授予博士学位。在我被任命为东方和非洲研究学院的现任职位后不久,他告诉我,,但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了。1940 年至 1946 年,他在英国皇家空军服役,但这并没有阻止他发表关于惩罚战犯的文章和一系列关于战俘和封锁法的文章。
服完兵役回到伦敦后,他在格林威治皇家海军 巴西 WhatsApp 号码数据库 学院教授国际法。作为一名坚定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他还曾在巴勒斯坦犹太机构的政治部工作,先在伦敦,然后在耶路撒冷,之后于 1948 年被任命为以色列国筹备委员会法律秘书处。以色列宣布独立后,他从 1948 年开始担任以色列外交部的法律顾问,直到 1967 年由西奥多·梅隆接任。作为法律顾问,罗森参加了 1949 年与埃及、约旦、黎巴嫩和叙利亚的停战会议,随后撰写了关于 1949 年停战协定建立的政权的专著,即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的停战协定(布鲁姆斯坦:特拉维夫:1951 年),还必须处理以色列从阿根廷绑架阿道夫·艾希曼及其随后受审的后果。
罗森于 1960 年被任命为大使,在辞去法律顾问一职后,他代表以色列在纽约和日内瓦的联合国任职。1972 年,在日内瓦任职期间,他收到了一封炸弹信件,后来成功拆除了炸弹。1974 年,他被任命为特命全权大使,并最终于 1982 年从外交部门退休。
在担任法律顾问和大使期间,罗森曾作为以色列代表团成员出席过许多外交会议,其中最著名的是联合国三次海洋法会议和维也纳条约法会议。他还在国际法院代表以色列参与了赔偿咨询意见 (1951) 和1955 年 7 月 27 日空中事件(以色列诉保加利亚) 案 (1959) 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