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活动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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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akts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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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活动的法律要求

Post by Mimaktsa10 »

刺激消费需求以及推销产品(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或品牌的方法有很多,其中广告活动尤为受欢迎。

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3月13日第38号《广告法》联邦法(以下简称《广告法》)没有这样的规定。而是使用了“激励措施”这一措辞。

广告法第 9 条对此进行了讨论。其中还提到了两种激励活动,即游戏和比赛。哪些促销活动符合“激励”的定义?这是2012年10月8日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全体会议通过的第58号决议《关于仲裁法院适用联邦广告法若干问题》第27段中规定的内容(以下简称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全体会议第58号决议)。

它说:

活动参加者必须购买主办方的产品。

该活动以比赛的形式举行,获胜者将获得礼物或奖励。

谈到广告活动的规则,值得一提的 印度尼西亚号码数据 是,联邦反垄断局早在“关于澄清联邦广告法某些规定的函件”(2011 年 12 月 2 日,编号 AK/44977)中就强调,激励活动应在竞争基础上开展。

引自该文档:

“向所有购物者赠送相同礼品的活动不属于促销活动的定义,礼品本身可以被视为退还给买方的商品成本的一部分。”

举例来说:远东地区法院和联邦反垄断局在 A73-2352/2013 号案件的审理中得出了类似的结论(该结论载于 2013 年 12 月 4 日的第 FZ+4988/2013 号决议)。讨论的是关于以优惠利率发放贷款(贷款作为商品),但活动的条件并不被认为具有竞争力,因为每 110 位客户中就有一个获胜者。因此,该行为并不属于促销行为的定义。

看起来您在组织营销活动方面已经拥有足够的实践经验,但您仍然需要面对一定的困难和不一致之处。

主办方有义务在规则中明确即将开展的广告活动的条款。它们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活动地点;

关于组织者的信息;

客户必须做什么才能成为会员(例如,购买特定产品或其他东西);

促销开始的日期(时间);

完成及总结的日期(时间);

奖品、礼物和其他奖金的描述;

支付奖金的地点、领取奖金的程序和时间;

规定组织者随时终止促销并取消其条款的权利是有意义的;

最好向参与者解释一下价值超过 4,000 卢布的奖品需要缴纳哪些税(此处《俄罗斯联邦税法》生效,特别是第 224 条第 2 款)。

重点!

《广告法》(第 3 条第 1 款)规定,广告是向无限数量的人提供的信息。因此,关于所组织的激励活动及其实施条件的信息应该免费提供,例如在组织公司的网站页面上。

根据《广告法》(第 9 条),在告知即将举行的促销活动时,必须首先指明活动举办的日期,其次指明信息来源(可以从哪里了解组织者、广告活动规则、奖金的数量和数额、发放日期、地点和条件)。

促销活动的期限是指特定的日期,并标明日、月,必然标明年份(如果没有写出年份,则已经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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