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Posted: Thu Feb 20, 2025 10:46 am
在比利时,1999 年 2 月 10 日的《关于制止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法律》进行了修订,允许对灭绝种族罪行使普遍管辖权。这项修正案是在特定背景下提出的,最初是为了实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1994 年卢旺达种族大屠杀发生后,数百名卢旺达人逃往比利时,该国面临着种族灭绝嫌疑犯在其领土上出现的问题。一些嫌疑人寻求庇护,这并不奇怪,因为两国之间有着历史渊源,而且有些人是比利时和卢旺达双重国籍。(由于比利时和卢旺达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因此引渡不是一种选择)。同样,在 1990 年代的巴尔干战争期间,德国收容了数千名难民,其中一人是杜斯科·塔迪奇 (Duško Tadić),他被指控协助和教唆种族灭绝,后来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要求他引渡。值得注意的是,在 1999 年的检察官诉 Jorgić案中,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将《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规约》第 9(1) 条(关于国内法院的共同管辖权)中对“国内法院”的提及解释为不将起诉限制在领土国家。法院在此指出,“……种族灭绝只能由领土国家法院或国际法庭惩罚的观点与《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 1 条要求所有国家制止国际种族灭绝罪的义务不相容”。事实上,Luc Reydams将《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规约》第 8 条(关于国内法院的共同管辖权)描述为“……对罪行的普遍管辖权的默示承认”。
事实上,随着 1998 年《》的制定,对种族灭绝罪行使普 新加坡 WhatsApp 号码 遍管辖权的动力仍在继续。在德国, 2002 年《民族刑法典》颁布,以履行德国在《罗马规约》下的义务。值得注意的是,该立法允许将普遍性适用于种族灭绝罪。在英国,2001 年《国际刑事法院法案》规定,只要在国外犯下种族灭绝罪的外国人是合法居民,即可享受有限的普遍性。尽管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的规约并未要求将对种族灭绝的普遍管辖权纳入国家法律并加以行使,但它们无疑激励一些国家将该原则适用于该罪行,以履行其对每个法院的义务。 20 世纪 90 年代和 21 世纪初是针对此类犯罪的普遍管辖权发展速度相对较快的时期。当然,当时的“反有罪不罚”环境也可能有助于这一进步。
回顾《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 70 条的遗产,显然,第 6 条规定的可惩罚该罪行的管辖权依据并非详尽无遗。各国可以而且确实依赖普遍管辖权起诉灭绝种族罪。更重要的是,这一立场的理由之一是各国有义务根据第 1 条惩罚灭绝种族罪。尽管如此,现实情况是,对灭绝种族罪行使普遍管辖权的案例少之又少。最新的年度普遍管辖权案件报告告诉我们,有 15 起有关灭绝种族罪的调查和审判正在进行中。对灭绝种族罪适用普遍管辖权的历史轨迹表明,对灭绝种族罪的普遍管辖权应被纳入起诉或引渡义务的一部分。此外,不应忘记,鉴于领土国和国籍国与犯罪有密切联系,他们应首先有机会审判罪犯。此外,对种族灭绝罪的普遍管辖权的发展也表明了在传统国际法之外制定人道主义规则的重要性。最后,考虑到这一进步的广泛影响,一个问题是,未来普遍管辖权将适用于哪些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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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 70 条的遗产,显然,第 6 条规定的可惩罚该罪行的管辖权依据并非详尽无遗。各国可以而且确实依赖普遍管辖权起诉灭绝种族罪。更重要的是,这一立场的理由之一是各国有义务根据第 1 条惩罚灭绝种族罪。尽管如此,现实情况是,对灭绝种族罪行使普遍管辖权的案例少之又少。最新的年度普遍管辖权案件报告告诉我们,有 15 起有关灭绝种族罪的调查和审判正在进行中。对灭绝种族罪适用普遍管辖权的历史轨迹表明,对灭绝种族罪的普遍管辖权应被纳入起诉或引渡义务的一部分。此外,不应忘记,鉴于领土国和国籍国与犯罪有密切联系,他们应首先有机会审判罪犯。此外,对种族灭绝罪的普遍管辖权的发展也表明了在传统国际法之外制定人道主义规则的重要性。最后,考虑到这一进步的广泛影响,一个问题是,未来普遍管辖权将适用于哪些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