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同样引人注目的价值观(如宗教自由和非歧视)往往需要妥协,尽管这种妥协并不能让双方的铁杆支持者满意。
这种解释在政策层面上也是合理的。通过《宗教自由恢复法》的国会和州立法机构希望保护宗教习俗;例如,犹太屠夫不应失去《宗教自由恢复法》赋予他的权利,并被迫放弃犹太人的屠宰习俗。印第安纳州立法机构明确将公司纳入《宗教自由恢复法》中,只是将“人”一词的传统法律理解编纂为包括公司和类似的法律实体。
有人声称康涅狄格州的《禁止性侵犯恢复法》与印第安纳州的法律不同,因为该法自 2013 年以来一直保护其公民免受性别认同歧视。作为康涅狄格州居民,我支持通过这项立法。然而,在这一条款出台前的二十年里,康涅狄格州的《禁止性侵犯恢复法》并没有为 LGBT 社区成员提供法律保护。在这二十年里,没有人——包括丹·马洛伊——认为康涅狄格州的《禁止性侵犯恢复法》是一种偏见行为。
双方的激烈言辞掩盖了我们应该正视的重要问题:平衡同样引人注目的价值观(如宗教自由和非歧视)往往需要妥协,但这种妥协并不能让双方的铁杆支持者满意。
考虑一个最常被引用的例子,一位商业摄影师,他的基督教信仰使他真诚地支持只信奉基督教的婚姻。假设一对夫妇走进摄影师的工作室,为他们的婚礼购买胶卷。想象一下,摄影师拒绝承认这对夫妇的婚礼合法性,因为他们是一对同性恋夫妇。在这个例子中,一个相信公民平等的社会将要求这位摄影师向任何愿意支付价格的顾客出售胶卷之类的商品。
另一方面,摄影师不应被迫拍摄违背其宗教信仰的仪式。与简单地出售一卷胶卷不同,摄影师必 BC 数据菲律宾 须通过参加违背其宗教信仰的活动来提供个人服务。他拒绝客户的权利应该仍然有效,因为摄影师已经参与了商业上和法律上合理的业务整合过程。
讽刺的是,据我所知,反对印第安纳州法律的最有力论据是没有一个反对者提出过的:鉴于该法规的立法历史,印第安纳州法院将不会按照布伦南和马歇尔的传统来解释它,而是限制同性恋权利。然而,同样合理的是,印第安纳州的法院在回顾联邦和州 RFRA 法律的历史时,将更加谨慎地平衡利益,尤其是当我们这样的社会持有必须以敏感的方式调和的价值观时。
印第安纳州法律的反对者中也有深思熟虑的人,比如加勒特·埃普斯教授,他在《大西洋月刊》上指出,《宗教自由恢复法》不适用于公司。我的卡多佐同事马西·汉密尔顿也提出了同样深思熟虑的论点,即根本不应该有《宗教自由恢复法》法规,因为关于宗教自由的详细决定应该由民主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来制定。丹尼尔·康克尔教授在深思熟虑地支持印第安纳州法律的同时,也支持对同性恋权利的法律保护。与上述论点相反,我认为法院尽管有明显的局限性,但往往更适合根据事实做出决定,例如在法律上区分出售电影等商品和亲自参加婚礼。
即使我不同意其中某些评论员的观点,我仍尊重他们,并期待进一步讨论。法学教授在这场辩论中提供了文明的声音,我为自己是其中一员而感到自豪。归根结底,这场争论提出的问题太重要了,双方的尖锐声音都无法主导辩论。
图片来源:贾斯汀·伊根 (Justin Eagan) 拍摄的“2015 年 3 月 28 日,印第安纳波利斯的 RFRA 抗议活动”。CC by SA 3.0 通过Wikimedia Commons提供。